一、引进条件
(一)单位:单位需和我中心建立人事代理关系。(提供在南京市工商局注册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单位公章即可办理人事代理开户手续)。
(二)个人:根据江苏省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和南京市引进人才有关政策规定,中心代理单位异地引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一般应在35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在申报单位工作满一年(签订劳动合同,并在申报单位交纳满一年的社会保险),并与该单位续签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必须是同一家单位)。
3.当年每单位引进人才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若超出人数需按特殊人才另行申报。
二、办理流程:
(一)提供《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书》和《劳动合同》到我中心开具商调函。
(二)由我中心审阅档案,告知其审阅结果,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申报表格。
(三)提交材料:《南京市引进人才登记表》、《人才调动审批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拟人才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拟人才引进人员政治情况调查表》(以上表格均可在南京人事人才网站上下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常住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四)待我中心办理完毕后,通知用人单位或个人。
业务受理部门:档案管理与人事代理部
业务受理地点:南京市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大厦一楼服务大厅4—8号柜台
业务咨询电话:025-83151868、83151829
河西受理地点: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河西新城科技园01幢二楼
河西咨询电话:025-87775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