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力提升孵化器功能 加速培育“瞪羚企业”
    来源:《中国高新区》杂志   作者:孙启新   2012-11-28

    (作者单位:科技部火炬中心孵化器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2-09-28
    来源:《中国高新区》杂志 2012年上半月刊 第8期 总第132期 

    伴随着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的胜利召开,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成为未来科技工作的主战场。科技企业孵化器作为培育创新主体的重要载体,其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直接影响在孵企业的成长速度和创新潜力,其毕业企业的表现直接展示着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孵化效果。
    近5年来,全国孵化器行业迅速发展,孵化器、从业人员、在孵企业数量均大幅度提高。截至2011年底,上报火炬计划统计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已经超过1000家,总体数量增长了近100%;孵化器从业人员总数由7千人增加到2万人,服务于6万家在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仅江苏一省孵化器数量就已超过350家,累计毕业企业更是已接近4万家。众多孵化毕业企业中涌现出了大批高成长性的明星企业:尚德公司用3年时间将中国光伏产业与世界差距缩短15年,中星微电子公司的龙芯CPU结束了“中国硅谷”中关村的无“芯”历史,甘肃海默公司的多相计量技术成为世界石油领域的四大主流供应商,由10.3万元起步的凯迪电力公司实现税收100亿元,数码视讯、展讯通信、乐普医疗、奥瑞金种业等大批知名的毕业企业,已经在不同的产业领域发挥创新引领作用。无锡尚德的施正荣、启明星辰的严望佳、百度的李彦宏、中星微电子的邓中翰、澜起科技(上海)的杨崇和、亚信科技的丁健、成都国腾公司的何然等大批成功企业家,已成为引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创业明星。在国家“千人计划”的创业类人才中,2009年和2010年孵化器中的人才比例分别占全国的85%和81%。
    目前,孵化器毕业企业已成为中国本土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来源,并成为支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国家高新区发展的重要内生动力。即使在遭受世界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孵化器的在孵企业、毕业企业和就业人数均呈现增长趋势,在孵企业的存活率仍超过80%,在高新区内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中,大部分来自于孵化器毕业企业;在首批创业板上市的28家企业中,13家科技型企业全部来自于孵化器的毕业企业。
    虽然在孵化器25年的发展历程中涌现了大量的明星企业,但在接近4万家的毕业企业中,具备“瞪羚企业”性质的高成长企业还不占大多数。2011年,当年毕业企业5389家,平均销售收入超过1800万元,为注册资金的9倍以上。当年收入达千万元的企业1642家,被并购企业93家,当年上市企业17家,累计共有164家孵化器企业毕业后上市,但这一数量仅占累计毕业企业总数的0.4%。大多数毕业企业离开孵化器后还在为生存艰难地成长着,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成为“十二五”期间的孵化器行业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十二五”期间,科技部火炬中心提出,孵化器要从注重载体建设向注重主体培育转变,从注重企业集聚向注重产业培育转变,从注重基础服务向注重增值服务转变,从注重科技创业孵化向注重科技创新创业的全链条孵化转变,从注重自身建设向可持续发展转变的五个转变原则。即要根据企业需求配置社会资源,多角度提升孵化器服务能力;加强孵化器的服务能力建设,通过服务能力的提升促进企业成长性的提高;促进孵化器从单一为初创企业服务转变为创业全链条服务,加强对毕业企业的加速服务和种子期企业的苗圃服务,其中对毕业企业的加速服务尤为重要。
    未来,科技部火炬中心将从加强培育在孵企业成长性和促进毕业企业的快速成长两个角度培养跑得快、跳得高的“瞪羚企业”。 在在孵企业成长性培育方面,火炬中心将主抓孵化器的服务能力提升。
    一是要聚集创新创业要素,拓宽孵化器服务内容,进一步聚集政、产、学、研、金、介、贸等优势资源,实现技术转移、成果推广、国际合作、人才引进和融资服务等各种创新要素集聚,为科技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和多元化的一站式服务。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专业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是要健全金融投资功能。积极完善孵化器的投融资功能,鼓励孵化器及其管理人员持股孵化。鼓励孵化器与创业投资机构合作,建立孵化体系内的天使投资网络,实现孵化体系内资金和项目的共享。加大与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力度,积极创新面向科技创业企业的金融产品,缓解在孵企业融资难问题。
    三是要加强创业导师建设。制定和完善创业导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对创业导师的认定和规范工作,建立完善的“联络员+辅导员+创业导师”的孵化体系。
    四是要强化孵化培训工作。建立完善的孵化培训体系,开展对孵化器管理人员、孵化服务人员和创业者三个层次的培训,不断提高孵化器行业从业人员水平和能力,提升孵化绩效。建设孵化从业人员培训基地,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资质认定。 在促进毕业企业快速成长方面,火炬中心将主抓制度建设和加速器建设。
    在在孵企业成长性培育方面,火炬中心将主抓孵化器的服务能力提升。 一是要提高毕业企业条件,实行宽进严出。在2010年新版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企业毕业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两条:要有自主知识产权;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1000万元;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在制度建设上提高要求,将具备高成长性的企业筛选出来。
    二是要建立毕业企业追踪制度。建立毕业企业档案,发放毕业证和举行毕业仪式,在每年孵化器的统计报表中要求填报毕业企业数据,邀请毕业企业的企业家作为创业导师帮助和辅导在孵企业。在管理层面上提高要求,加强毕业企业与孵化器的联系,建立文化和感情纽带。
    三是要鼓励依托孵化器建设企业加速器,为毕业企业的快速成长提供环境保障。孵化器通过建立规模化生产厂房和产业化发展的加速机制,吸引风险投资和市场组织的介入,满足毕业企业做大做强的需求。同时,加速器通过市场化和增值性服务,弥补孵化器对创业企业无偿性服务的资金亏空,实现良性循环。
    孵化器的毕业企业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不仅代表着孵化器的孵化成效,大部分也具有成为“瞪羚企业”的潜质。如何助推毕业企业走完这“最后一公里”是孵化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未来加速建设的主要任务。让我们高新区人、孵化器人共同为中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高速腾飞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