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报通讯员刘建平 田国辉报道 继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印发《石家庄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以来,11月19日,石家庄成立了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并下发了相关要求的通知。
石家庄市政府在通知中要求,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设在市气象局,隶属市气象局管理,发布平台由市气象局进行规划建设,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该发布系统依托现行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气象业务系统,通过整合社会预报预警信息发布资源,增加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内容,建立权威、畅通、有效的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渠道。通知还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石家庄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信息采集、审核、传输的规范和流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市政府应急办负责预报预警信息发布的协调管理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建设所需资金的落实;市文广新局、通讯主管部门和电信运营企业要积极配合和支持该发布系统建设,与该发布中心建立预警信息无偿播发的协作机制和“快速通道”,确保发布中心有效发挥作用,切实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日前印发的《石家庄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明确了包括发布单位、时间、类别、级别、事态发展、咨询渠道等在内的预警信息内容,并对预警信息发布的权限预审与审批、发布方法、应急处置、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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